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10條 法規: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際財政目 第二章 名詞定義 › 第二節 申報金融機構 第10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資產,指有價證券、合夥權益、商品、交換、保險契約、年金保險契約或該等資產之權益。但不包括不動產之非負債直接權益及實體商品。 本條定義的名詞 金融資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