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4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綜合規劃目 第14條 辦理考核人員,在考核進行中應嚴守秘密,並不得遺漏舛錯,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