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分署組織準則 第2條 法規: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分署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2條 各分署掌理轄區內下列事項:一、國有財產之清查。二、國有財產之管理。三、國有財產之處分。四、國有財產之改良利用。五、國有財產之估價。六、國有財產法務案件之處理。七、其他有關國有財產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