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3條 法規: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5-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3條 本局設接收保管組、管理處分組、改良利用組、資訊室及法制室,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各組室並得分科辦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