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 第4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4條 本辦法所定之補償金,其資金來源依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