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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所定房屋建造完成,以主管機關核定建築工程完成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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