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捕獲條例 第48條 法規:海上捕獲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六章 制裁 第48條 破壞封鎖之船舶及其貨物,沒收之。但貨物所有人確證不知其有破壞企圖時,得發還其貨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