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審判法 第13條 法規:軍事審判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相關法規 軍事審判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一編 總則 › 第二章 軍法人員 第13條 軍法官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