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第2條 法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2條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科院)從事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技術服務及委託研發產製維修,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