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9條 法規: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三章 國際合作及研發投資 第9條 主管機關及經濟部應以推動符合國外原廠認證之國內認證制度為目標,在未達成目標前,應協助合格廠商取得國外原廠認證。主管機關及經濟部應輔導合格廠商拓展軍品之海外銷售市場,並協助其依規定申請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