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14條 法規: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五章 列管軍品需求經營 第14條 列管軍品之採購,得兼顧迅速成軍與性能提升之需求。前項採購,對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者,仍依其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