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二章 委託經營之方式 › 第一節 民間機構未參與科技工業機構整建或擴建之委託經營 第15條 主辦機關為維持或提升國防需求產能,得於經營期間,自費投資進行固定資產更新,並納入本節所定之委託範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