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0-1條 法規: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科技工業機構之權責如下:一、委託經營計畫構想之擬訂。二、底價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之擬訂。三、人員疏處意願調查及名冊之造列。前項各款事項應陳報主辦機關,作為擬訂執行計畫書之依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