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自費學生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軍事學校自費學生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第9條 自費學士、副學士學生選服軍官、士官役時,依軍種員額需求,以抽籤方式決定服役軍種。但就讀陸軍軍官學校、海軍軍官學校、空軍軍官學校、陸軍專科學校、空軍航空技術學院者,依原就讀各校之軍種服役。前項學生經核定服役軍種者,不得變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