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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戒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戒嚴時期,接戰地域內無法院或與其管轄之法院交通斷絕時,其刑事及民事案件均得由該地軍事機關審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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