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2條 法規: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相關法規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動員區分階段如下:一、動員準備階段:指平時實施動員準備時期。二、動員實施階段:指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或緊急危難時,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時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