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61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服制旗章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母法 第五章 保管與管理 第61條 編併裁撤單位,應將所領胂旗,呈繳原製頒單位保管,或經核准後自行焚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