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旗條例 第4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旗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服制旗章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4條 軍事單位旗,區分如下:一、國防部旗。二、陸軍旗。三、海軍旗。四、空軍旗。五、後備旗。六、憲兵旗。七、海軍陸戰隊旗。前項各款旗式,如附圖二。軍事單位旗,依前二項規定不足以表示機關、部隊、學校之特性時,得由國防部依實際需要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