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旗條例 第5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旗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服制旗章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5條 官職旗,區分如下:一、國防部部長旗。二、國防部參謀總長旗。三、國防部陸軍司令旗。四、國防部海軍司令旗。五、國防部空軍司令旗。六、國防部後備指揮官旗。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旗式,如附圖三。第三款至第六款旗式,由國防部定之。官職旗,依前二項規定不足以表示官職之特性時,得由國防部依實際需要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