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9條 法規: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第9條 本辦法所需各項經費,由所屬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