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在臺遺族身心障礙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10條 法規:國軍在臺遺族身心障礙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第10條 本辦法所需之照護金,由所屬機關編列,並按規定核實發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