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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或有異動時,由要保機關於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保險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服役時間長短,檢送下列資料,送承保機構辦理:一、不滿二個月者:軍人保險應徵、召集入營或訓練分階人數統計表。
二、二個月以上者:軍人保險被保險人姓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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