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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兵役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所需之經費,各級有關機關應編列預算支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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