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11條 法規: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11條 志願士兵服役期間身心障礙或亡故時,其撫卹事項,依軍人撫卹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志願士兵撫卹金給付之基數,依軍人撫卹條例所定士兵給付標準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