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規則 第11條 法規:召集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二章 動員召集 第11條 動員令生效時,對正受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中之應召員,依國防部命令,於原召集部隊完成動員召集準備。其原受之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即予解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