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18條 法規:陸海空軍懲罰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懲罰種類 第18條 軍人之懲罰種類如下:一、人事懲罰:撤職、廢止起役、降階、記過及申誡。二、財產懲罰: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罰薪及罰款。三、紀律懲罰:悔過、檢束、禁足、罰勤及罰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