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89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母法 第六章 經歷管理 第89條 通才發展之軍官,經過經歷鑑定後,具有下列因素者,應循專業途徑發展:一、學經歷發展已成定型。二、個人志趣才能傾向專業發展。三、已逾正常經歷管理發展年齡。四、體格已不適經歷調任。五、資績居後。六、其他因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