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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22條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22條
法規: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四章 附則
第22條
本規則自
發布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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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條
本規則所需之書表格式及作業規定,由國防部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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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條
各軍事學校學員、國軍派赴國外及特殊地區工作人員等之請假,由權責單位依本規則精神另訂規定,陳報國防部或所隸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第21條
本規則所需之書表格式及作業規定,由國防部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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