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4條 法規: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14條 觀護人之權責事項如下:一、執行保護管束案件。二、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