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26條 法規: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26條 本院及其分院應指定人員輪流值勤,辦理規定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