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8條 法規:國防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8條 記帳憑證分為下列三類:一、收入傳票。二、支出傳票。三、轉帳傳票。前項各類傳票,得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