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事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5條 法規:國防事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5條 財團法人工作報告之編製,應敘明年度工作計畫執行情形,並檢討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規定之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