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證處理辦法 第8條 法規: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證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國際發展目 第8條 民間業者或其投資事業符合第三條規定之資格者,應依本基金會訂定之作業要點,向本基金會指定之國內外金融機構提出授信保證申請;金融機構應將申請文件併同其對授信評估之結果及同意承作之授信條件,送交本基金會同意後通知相關金融機構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