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 第3條 法規: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國際發展目 第3條 本基金會提供貸款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經濟、社會與環境之永續發展。二、增進與友邦或友好國家雙邊經濟交流。三、與國際組織、外國機構或團體合作,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經濟、社會與環境之永續發展。四、其他有助於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或促進國際友好關係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