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1020607訂定) 第7條 法規: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1020607訂定)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7條 各機關依本通則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駐外機構人員之任免遷調,於洽商或知會外交部後,應由外交部給予適當名義或同意以本職職稱對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