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14條 法規:國際合作發展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14條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經費應視政府財政能力,並考慮國際援外標準編列之;其涉及國家機密者,得編列機密預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