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如下:一、護照號碼。二、持照人中文姓名、外文姓名。三、外文別名。四、國籍。五、有戶籍者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六、性別。七、出生日期。八、出生地。九、發照日期及效期截止日期。一○、發照機關。一一、駐外館處核發之普通護照,增列發照地。一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前項第七款及第九款之日期,以公元年代及國曆月、日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