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第9條 法規: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第9條 已出境役男向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護照者,準用本辦法有關向駐外館處申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