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第5條 法規: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第5條 已出境役男申請護照,得以郵寄方式向鄰近之駐外館處辦理;其以郵寄方式申請者,除親自領取者外,應附回郵或相當之郵遞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