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7條 法規: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相關法規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7條 外國護照之簽證,其種類如下:一、外交簽證。二、禮遇簽證。三、停留簽證。四、居留簽證。前項各類簽證之效期、停留期限、入境次數、目的、申請條件、應備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外交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