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6條 法規: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相關法規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6條 持外國護照者,應持憑有效之簽證來我國。但外交部對特定國家國民,或因特殊需要,得給予免簽證待遇或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前項免簽證及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之適用對象、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外交部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