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護照製發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內護照與加簽申請之審理及核發。二、護照櫃檯、領務大廳之規劃及管理。三、護照製發業務之規劃及統計分析。四、護照之儲存、管理及配發。五、護照申請書複核及掃描建檔。六、加持第二本普通護照及其他護照製發之管理。七、其他有關護照製發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