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組織法 第5條 法規:外交部組織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部設領事事務局,辦理執行護照、簽證、文件證明核發及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