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 第5條 法規: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5條 經許可過夜住宿之乘客,有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定傳染病嫌疑者,應由運輸業者會同檢疫機關人員護送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予以診治或隔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