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條 為推動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無障礙語言環境,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依新住民基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特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第三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