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 第14條 法規: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4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從事專業工作或尋職,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準用本法第九條規定,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就業金卡或申請延長其有效期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