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暫時留置辦法 第7條 法規: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暫時留置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7條 被暫時留置人有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得依法使用戒具或武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