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暫時留置辦法 第14條 法規: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暫時留置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4條 被暫時留置人之同行人,非經入出國及移民署同意,不得陪同進入實施暫時留置之勤務處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