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3條 第十條至前條關於面談紀錄之製作、保存及實施方式,於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接受訪談時,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