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第23條 法規: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23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移民署請求提供個人入出國證明文件或查詢個人入出國紀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